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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將於今(97)年10月開辦,不少勞保被保險人擔憂,如果離職退出勞保,待業期間轉投國保,若日後再就業又轉為勞保,每換一次保險,之前所繳的保費與累積年資是否就泡湯了?兩個保險的年資可以合併嗎?
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年滿25歲,未滿65歲,也未參加軍、公教、勞保者,均為國保強制納保對象,因此,在勞工離職同時,公司就會將其勞保退掉,勞保局在接獲退保通知後,就會直接將離職勞工納入國保,待日後再就業,才會再由國保被保險人身分轉為勞保被保險人。
至於年滿25歲的社會新鮮人,在國保開辦後仍未就業,自然也是國保強制納保的對象。
國保、勞保原屬不同的社會保險制度,二者年資無法合併,但政府考量勞工在國保與勞保「進出頻繁」的職場生態,因此,國民年金法與甫立法完成的勞保年金法案都特別規定,「被保險人退保後再加保,其之前的保險年資可以累計」、「被保險人於各該保險的年資,未達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年限條件,可併計他保險年資,保險局依規定分別計算後合併發給。」
也就是說,勞保年金制度上路後,民眾在國保與勞保的年資都可各別保留累計,當勞工60歲打算退休時,如果勞保年資不到15年(因勞保年金法案規定,累計年資滿15年者才能領年金),但合併國保年資後有達到15年,就可以依「實際勞保年資」計算請領勞保年金,65歲時再以國民年金的實際投保年資,領取國保老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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