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96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若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則95年的健保費支出,將可全額扣除,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但要如何取得健保費繳納證明呢?
◎在公司(行號)加保的民眾:
請直接向您投保的單位申請95年度健保費繳納證明。
◎在工會(漁會、農會)加保的民眾:
ð您於95年期間繳納至工會(漁會、農會)的健保費收據,即可作為健保費繳納證明,不必再申請。
ð若收據遺失,請向您加保的工會(漁會、農會)申請補發95年度健保費繳納證明。
◎在鄉(鎮、市、區)公所加保的民眾:
ð以繳款單繳納健保費的民眾,健保局會將您95年度的健保費繳納證明,列印於96年2月份健保費繳款單計算表背面,已在96年3月底寄送給您。
ð由銀行轉帳繳納健保費的民眾,健保局於96年4月中旬,會將您95年度健保費繳納證明寄送給您。
ð若您於96年4月底未收到健保費繳納證明,請選擇下列您最便利的方式申請補發:
Ø請攜帶身分證正本,至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補發。
Ø使用自然人憑證的民眾,可上網至健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民眾服務區/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健保個人資料及欠費查詢(https://eservice.nhitb.gov.tw/Personal1/System/Login.aspx),插入自然人憑證後按確認,即可申請補發或直接下載列印繳納證明。
Ø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健保IC卡,至各地健保分局或聯絡辦公室申請補發。
Ø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請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如果您95年曾在鄉(鎮、市、區)公所加保,或服務的公司(行號)已停、歇業,也請不要擔心,健保局會在96年4月中旬,根據您的戶籍所在地,主動寄發95年健保費繳納證明。
中央健康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nhi.gov.tw
健保諮詢服務及醫療申訴專線: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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