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3日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3月起正式實施新給付標準,包括提高病房費差額、看護費用、膳食費等保險給付,其中每日病房費差額由1200元提高至1500元。


金管會指出,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項目的等級、金額及審核等事項的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視社會及經濟情況定之。


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87年實施以來,曾配合社會需求,保額部分已修增過2次,給付項目內容修正過2次,這次更針對給付標準第2條及第4條加以修正,除使規範更明確外,並提高有關給付標準。


其中,在病房費差額、看護費用、膳食費等保險給付部分,金管會說,這部分是配合新式醫療器材引進及價格調整暨反映民眾需求所作的調整,以加強提供基本保障。


此外,有關交通事故受害人屬於未參加全民健保的外國人或以自費方式接受醫療者,其給付也應有統一的標準,因此也併同增修規範。


根據新給付標準,每日病房差額費由原本新台幣1200元提高為1500元;每日看護費用由1000元提高為1200元;每日膳食費由130元提高為180元;義肢器材由最高3萬元提高為5萬元;其他醫療器材由最高1萬元提高為2萬元。


同時,為因應理賠實務反映,擴大殘廢升等範圍,這次也刪除原規定二處以上殘廢升級給付必須符合不同身體11大障害系列:精神神經、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含外生殖器)、軀幹、頭臉頸、上肢、下肢、皮膚二處以上不同部位的規定,以加強保障受害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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