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促產條例租稅減免措施將於98年底落日,同時為簡化所得稅課徵方式,行政院院會今(5)日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25%調降為20%,並採單一稅率,同時將起徵額由5萬元提高到12萬元,以減輕營利事業的租稅負擔。這項修正案將俟立法院通過後,自99年度起實施。

 

在通過的修正案中,還將綜合所得稅最低3級稅率「6%、13%、21%」各調降1個百分點,分別降為「5%、12%、20%」,以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的負擔,預計有380萬納稅義務人受益。

 

此外,修正案也簡化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制度,以及大店戶獨資合夥組織的營所稅申報及其盈餘歸課稽徵程序。預估每年約有32萬家營利事業可適用免辦理暫繳申報的規定,26萬家大店戶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也可免先繳納營所稅,可直接將營利所得歸課資本主或合夥人的綜合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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