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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陳冲昨(8)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保險法有規定監管、接管、清理等處理問題保險公司的方式,其中RBC不及格、但沒有現金流動問題的保險公司,仍可繼續營業,頂多採取監管或接管,不會動用安定基金墊付保險公司停業後的債務問題。
依據壽險公司的公開資訊,去(97)年包括台銀、台灣、宏泰、幸福、國華、國寶、興農與遠雄等8家壽險公司RBC不及格,其中台銀、幸福、國華、國寶、興農與遠雄6家淨值為負數。金管會已要求國華在本(6)月底前完成增資,而國寶、興農的增資最後期限則在7月底前。
保險局官員指出,將視各家業者6、7月底限期改善的情形,再來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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