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歲的小陳在銀行業工作10多年,保險觀念良好的他,多年前為自己買了包括壽險、意外險及癌症險等基本保障保險,並購買了投資型保單,平均一年繳交約10多萬元的保費。但不幸地,小陳父親於月前突然中風住院,迫使他不得不暫時辭職照顧年邁老父,只是辭職讓他的固定收入突然中斷,年繳10多萬的保險費因而成了沈重的負擔,小陳因而興起了將保單解約的念頭…
針對上述案例,其實類似小陳的狀況十分常見,對於繳不出保費的民眾來說,直接將保單解約的做法並不明智,其實還是有很多輔助的緩衝做法。比較常見的保單解約原因包括當時投保的業務員離職、繳不出保費、購買保單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需求及既有保單內容已不符需要等。
將保單解約,會造成哪些影響或損失呢?最重要的就是沒有保障了;此外,保單解約可能須面臨解約金遠低於已繳的保費的情形,之後新買的保單可能依照新的保單預定利率或費用率設計,保費不一定划算;更重要的是,新買的保單會按投保年齡重新計算,使得因為年齡增加而保費提高,若被保險人因為身體狀況變差,保險公司可能採行除外責任或加費方式承保,嚴重些甚至會拒保。其他,如果也將眷屬以附約形式附加於主約下,而保單解約後不但主約保障隨即終止,連同附約也跟著失效。綜合以上,可說解約影響被保險人的權益甚鉅,所以解約前千萬要再三思量。
再以服務的業務員離職來說,許多民眾常會因為當時投保的業務員離職,擔心保單後續服務品質無法繼續而欲退保,但事實上,一般保險公司都很注重客戶服務,將保戶視為公司最大資產,因此若有業務員離職,為避免影響保戶權益,多會主動告知後續保單服務的處理模式,保戶之後若有保單相關疑問或資料變更,也可電詢保險公司的0800免付費服務專線與客服人員聯繫,問題即可獲得解決。
至於保戶因為經濟出現問題繳納不出保費,更是有多種緩衝模式可供選擇,真的不需要動到解約的念頭,提供以下七種緩衝模式,供經濟出現問題而繳不出保費的民眾參考,民眾可依自身狀況選擇最合適的方式運用。
1.變更繳費方式:例如原本繳費方式是年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改為月繳或半年繳,降低每次繳交保費的額度。
2.善用寬限期:對於年繳或半年繳保費這種繳費方式,保險公司均會提供保戶在應繳保費日之後的約兩個月內繳交保費的寬限期,保戶只要在這兩個月內繳齊保費就不會影響到保單的效力。
3.申請保單貸款:只要保單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就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4.保費自動墊繳:繳交保費中有一部分金額是保單價值準備金,以壽險為例,越接近滿期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就越多,可說是預先存了一筆錢在保險公司。所以當繳不出保費時保險公司可運用保單價值準備金自動墊繳保費及利息,維持保單效力。
5.減額繳清保險:這是一種降低保險金額的方式,例如將原本500萬元的保障更改為200萬元。保險公司會利用目前保單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來計算相同保險期間內可得到多少保障,減額繳清保險可將原保單的險種及期限維持不動,不同處是保額減少了,之後也不必再繳交保費。
6.展期定期保險:將保單所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在不改變原本保額的情況下,一次付清購買定期保險所需要繳交的保費。此舉可維持原有的保障,但縮短了繳費的期限,保障期限雖也跟著縮短,不過可讓保單繼續維持有效。
7. 保單停效:此為最不得已的方式。保戶要是超過寬限期仍未繳交保費,保單在寬限期結束的隔日即會停效。雖然停效後,要保人可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恢復效力,但要留意的是,停效期間內萬一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而針對購買保單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需求及既有保單內容已不符需要的狀況,建議民眾可運用更改契約的方式,將保障內容重新調整,調整後保單的投保年齡及保險生效日期可不受影響,但要留意調整後因為保單險種不同,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補費或給予退費。總之,不論是採取哪種方式,絕對都比貿然將保單解約來得明智。
常見保單解約原因 | 解約後遺症 | 不解約的應變措施 |
業務員離職 | 解約金遠低於已繳保費、新保單有新費率、再投保因年齡增加而保費提高、身體變差保險公司不見得承保、主約終止附約也失效,失去保障 | 保險公司會接續處理後續服務 |
繳不出保費 | 變更繳費方式、善用寬限期、申請保單貸款、保費自動墊繳、減額繳清保險、展期定期保險、保單停效 | |
保單內容已不符需求 | 更改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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