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代收稅款,明(97)年4月開始,政府要編逾億元預算補貼其代收稅款的手續費,民眾上銀行臨櫃繳稅免費;但是轉赴超商或使用如信用卡等方式繳稅,政府不埋單,民眾仍要自行負擔手續費。


財政部國庫署與賦稅署同時表示,編列預算支付金融機構代收稅款手續費,主要是因過去金融機構代收稅款後,可以無息留滯金融機構三到七天。財政部基於國庫調度需要,要求金融機構配合提前為收到稅款後次日即繳庫,支付金融機構每筆8元的手續費,亦具有替代發債成本的用意。


政府目前提供的繳稅款道原有八種,其中電子錢包已在今年6月停用,剩餘七種繳稅方式,民眾需要負擔手續費的包括:便利商店、信用卡、電話語音與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手續費少則6元,多則10元以上。


根據財政部統計,政府提供的八種繳稅管道,使用最頻繁的就是金融機構臨櫃現金繳稅,超過八成。


【2007/11/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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