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30日決定採取多項措施,全面遏止利用保險惡意避稅,包括對躉繳保單依年齡限制保額,保費不得逾保額一定比例,滿期金受益人限定為要保人本人等。



金管會初步規劃,將來70歲以上可能限制最高保額200萬元到300萬元,60到70歲再訂一個限額,60歲以下則可以有較大彈性;保費不得逾保額一定比例,則考慮訂為不能逾九成。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強調,保險原本就有避稅功能,政府要遏止的是刻意扭曲保險功能的惡意避稅者,不是一般正常投保案件。



金管會委員會昨天通過保險局提報的遏止保險惡意避稅措施,包括檢討保單審查原則,即日起,送審保商品若有以躉繳方式繳費者,將依年齡限制保險金額,滿期金的受益人限定為要保人本人,保費也不得逾保險金額一定比例。



並修改年金保險示範條款,對於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死亡後,受益人可領回已繳保費時,不能再一次領回,須分批領回,如分十年、20年等,以降低避稅誘因。



躉繳保單是利用保險避稅的惡源,上述措施主要是針對躉繳保單。至於投資型保單,因保戶須自行承擔風險,避稅誘因較不大。



去年主管機關就已緊盯躉繳保單,目前舊的躉繳保單,大概只有中國人壽、國泰人壽及幸福人壽推出的三、四張保單。以中國人壽為例,就規定70歲以上最高保額200到300萬元,70歲以下最高1,100萬元。



這種兩級分法,金管會認為還不足夠,將再檢討,至少分三級限制保額,最高保額以一張為準。換言之,如果一張200萬元,三張就有600萬元,將來保險業也會透過通報,掌握高保額投保情況。



張秀蓮說,滿期金受益限定要保人本人,目的是在防堵規避贈與稅;至於死亡給付,不可能作此限制,因此遺產稅部分,只能透過限制保額等措施,加以防堵。



金管會表示,目前有些躉繳保費大於保額,保險公司完全沒風險,將來若限制不得逾保額九成,保險公司至少要負擔一成的風險,自然會謹慎核保。



這類避稅異常案例多涉及躉繳保件,帶病投保、高齡免體檢投保、密集投保及保費大於保險給付等情形。



此外,金管會將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增列業務員這類不當招攬行為的罰責。保險局也將邀個案承保公司相關人員說明,請相關公司檢討改進,業務員招攬或公司核保如有疏失,並依法處分。對於有這類惡意招攬行為的保險公司,保險局也考慮停暫保單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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