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力拚明年經濟成長達2.12%,行政院今日將通過振興經濟方案,加強民間投資列為重點推動方案之一,凡是在民國99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資自動化設備或技術,抵減稅率將提高至20%,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均可適用。企業營運總部適用租稅優惠門檻,並降至原本的一半。





 行政院上週五(21日)完成「振興經濟特別條例草案」,周末連續加班檢討。但不涉及特別預算內容,不包括在特別條例草案中,但經建會今天仍會提出包含發放消費券、擴大公共建設、加速推動都市更新、加強民間投資及振興策略性產業等方案的報告案。





 為加強民間投資,政府將推動民間重大投資,計畫於民國99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資,將可適用自動化設備或技術投資抵減率,提高至20%,在促產條例中,這兩項投抵稅率分別為7%與5%。若涉及新廠設立,中央執行機關得展延一年。





 為吸引台商回台投資,政府應降低企業營運總部適用租稅優惠門檻。由中央執行機關與財政部協商訂定。





 據了解,目前經部傾向修正企業營運總部現規定門檻折半適用,即由原規定企業營運總部國內年營業收入淨額達10億元、年營業費用5000萬元、國外關係企業年營業收入淨額1億元,以及僱用國內員工人數月平均達100人等門檻均減半。





 在工業區土地優惠租金,政府將持續推動租地優惠折扣方案至98年,由原本的「006688」方案改為「116688」,第一年及第二年租金打一折,依序類推;並同時擴大中小企業新增投資及創業優惠,提供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加強出口融資優惠及輸出保險,該部分由經濟部推廣貿易基金等支應。





 為振興策略性產業,政府將協助企業取得營運資金,並協助國內優質或具關鍵的企業發展,包括半導體、面板、汽車及機械產業,均是需要政府繼續協助的產業。





 在加速推動都更,授權主管機關可就所定容積獎勵上限,酌予提高。內政部10月中旬已宣布,在策略性再開發地區辦理都更,最高可獲100%的容積獎勵,亦即可達「法定容積的2倍」。政院在此預留伏筆,顯示未來可再視情況提高容積率。





 方案中也明訂,中央執行機關應推動金融機構辦理振興非中小企業專案貸款及信用保證,貸款總額度、每一企業貸款額度、擔保條件及執行期,均由主管機關訂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S5168 的頭像
    NS5168

    未來、你,好─═◤志豪★═─ 穩健創富永恆★.-*;`.﹒。

    NS5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