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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規劃常見的九大錯誤:





 一、所有「保險給付」都免稅─許 多人都認為「保險給付」可不計入遺產,但實際上並不盡然。永豐銀主管說,人身保險下的人壽保險,在被保險人死亡且有指定受益人之情況下,可不計入遺產。但投保年金保險之被保險人死亡後,縱然有指定身故受益人,但保險公司給予其遺族之保險金,依法仍視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投資型保險的給付,若給付總額超過其所訂定之保額,超過之部份,為一般之投資所得,非法律所定義之保險給付。





 二、資金匯往海外就查不到─民眾去銀行想要將金錢匯往國外時,必須填寫匯出匯款申請書,以及外匯收支與交易申報書(超過新台幣50萬元時)。在填寫表格的過程中,民眾將會留下4個關鍵資料:1.姓名。2.統一編號或者身分證字號。3.匯款用途說明。4.受款人。相關匯款資料,各銀行皆必須提供給中央銀行外匯局,如果稅捐單位認為有必要,金流一定都會現形。





 三、成立境外公司與海外信託,就查不到?在實際個案中,稅捐單位是查得到,成立境外公司未必是一個好的租稅規劃方式,端看完整且周密進行與否。





 四、用人頭帳戶就查不到?從這次查扁家資金流向即可證明,人頭帳戶一定查得到。且用人頭做租稅規劃還有2大風險:1.人頭死亡,資產歸屬問題。2.人頭不忠。





 五、成立基金會享受租稅優惠─成立基金會確實是相當不錯的規劃方式,前提是經營方針與設立目的相符,若只為節稅,那麼就有點辛苦,因為基金會的設立與監督存在著許 多限制。





 六、創造負債可作為扣除額─很多人會自作聰明去借錢,好大量增加負債,殊不知國稅局在查核借貸上是相當嚴謹的。





 七、高價低賣可以節稅─終究難逃國稅局的法眼。





 八、由父母親出資以子女之名義購買─除非能夠證明購買之資金確實為子女所有,否則同樣有可能遭國稅局視同贈與。





 九、臨終前大量移轉資產─繼承人必須清楚交代這些財產處分的相關用途,否則不僅徒勞無功 ,甚至還有可能連補帶罰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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