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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是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健保費支出可以全額扣除,不受2萬4,000元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
有關健保費繳納證明取得問題,如果是在公司(行號)加保者,可以直接向所投保的公司申請97年度健保費繳納證明,但若97年曾在鄉(鎮、市、區)公所加保或服務的公司已停、歇業,則會由健保局於4月中旬以前,根據民眾的戶籍所在地,主動寄發繳納證明。
若民眾是於工會(漁會、農會)加保的,則97年期間繳納到工會(漁會、農會)的健保費收據,就可作為健保費的繳納證明,不必再另外申請。若收據遺失,也只要向加保的工會(漁會、農會)申請補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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