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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作危險性若升高 未告知保險公司 將來理賠恐打折


休完九天的年假後,王大華(化名)準備換工作挑戰新職業生涯,這時除慎選新工作、新公司,壽險業者提醒,別忘依職業類別重新檢視保單,適時調整或補強保單內容。


農曆年後常是國內上班族跳槽的高峰期,根據統計,有超過五成的上班族年後確定換工作。上班族轉換跑道,工作性質的危險性可能增加或減少。被保險人轉換工作後,需告知保險公司職業上的變更,例如原本從事內勤行政工作,轉換為外勤工作時,由於外出機會增加,意外風險機會提高,必須更重視意外風險的保險規劃。


 


換工作時主動通知保險公司,好處是若工作的危險性減少了,原先投保的意外險保費會跟著調降。但若新工作危險性增加,保費也會跟著調升,若為了想省一點錢而未告知保險公司時,未來很可能面臨「理賠打折」,或新工作的危險性已超過保險公司承保範圍,根本無法獲得理賠,只能拿回原先所繳交的保費。


 


目前保險公司評定職業危險性是依壽險公會編定的「台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分為六類,職業等級愈高者,危險性愈高,保險費也愈高。保戶變更工作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工作危險性增加;第二種是工作危險性減少;第三種則是兼職行為。


 


以第一種工作危險性增加為例,假設原為職業等級一級的內勤人員,轉業成為「衝衝衝」的外勤業務員,職業等級屬於二級,因工作變危險了,意外險的保費將略為增加。舉例來說,王大華原本是坐在辦公室的行政人員,投保意外險主約100萬元,每年保費約1,290元,若後來轉換為外勤人員,每年意外險主約保費將拉高為1,610元。若大華換工作未通知保險公司,一旦發生意外身故,理賠額度將從原來的100萬元,打折為80萬元。


 


第二種情況則是職業等級下降,保費可部分退費。第三種情況發生在兼差行為,保險公司對職業等級的核定是以被保人工作中危險性較高者為依據;如白天為內勤人員,晚上兼差開計程車,那麼職業等級就需以計程車司機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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