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春節假期,你可能正準備上銀行存款,卻碰到櫃檯人員不斷銷售保險商品,究竟透過銀行買保險要注意什麼呢?由於金控成立後,保險的行銷通路也日趨多元化,因此到銀行聽到營業人員介紹保險商品,是相當正常的情況。向銀行購買保險後,若後悔不想保了,一樣享有契約撤銷權,保戶可在收到保單第2天起算10天內,不具理由向保險公司行使契約撤銷權,保險公司就必須無條件將保戶所繳的保險費返還給保戶。


 


保險局提醒,保戶在簽訂保險契約時,應請銀行銷售人員詳細說明保險契約內容,主動要求提供保單條款仔細閱讀,以瞭解保單的承保範圍,例如「保險有效期間」、「疾病」、「意外傷害事故」及「住院」等;而為避免事後發生爭議,保戶在投保時應詳閱保單所記載的除外不賠項目,例如「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逐)」、「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若對銷售人員的說明有所疑問,建議可以打電話到保險局、壽險公會詢問相關問題,各保險公司也設有0800免費服務電話提供相關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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