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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的綜所稅申報季節即將開鑼,不少保險公司為提供納稅人資金周轉需求,紛紛力推保單借款業務。但金管會特別提醒民眾,最好在申請前,掌握利率高低、是否會影響保單效力等問題。


 


金管會表示,保單借款雖是資金周轉的管道之一,但保戶在申請保單借款前,至少應注意下列3項問題:


 


1) 借款利率:保單借款利率是由各公司衡酌營運成本訂定,因此,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借款利率,也不盡相同,消費者最好先打聽清楚,或者到壽險公會網站的「各壽險公司保單借款利率一覽表」,瀏覽比較。


 


2) 保單借款會影響契約效力:依「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規定,未償還的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險契約的效力即告停止(但保險公司應在效力停止日的30天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也就是說,在保險契約效力停止期間,若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3) 理賠金額將扣除借款本息:若被保險人不幸在借款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會在應給付的保險金中,先扣除尚未清償的本息,然後再將餘額給付給受益人,亦即保障金額會相對減少。


 


金管會指出,保單借款雖然可以隨借隨還,相當方便,但保戶在申請前,仍應了解上述應注意事項,並詳細閱讀保單借款約定書,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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