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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19)日以保險商品內容變更未送審為由,對友邦產險和台灣人壽開罰,分別處以新台幣144萬元及300萬元的罰鍰。
金管會表示,友邦產險因有要保書修正未經備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看護費用理賠不符規定,加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資料未依規定期限上傳等,依保險法第171條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8條規定,核處新臺幣144萬元罰鍰。
至於台灣人壽則因要保書修正未經備查,加上投資型保單要保書連結的投資標的與核定內容不符,金管會依保險法第 171條規定,核處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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