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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談癌色變,但國人在防癌所做的保險保障又有多少?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公布的最新統計,在去(95)年死亡的9萬6,292位壽險被保險人中,死於癌症者最多,有3萬2,373人,壽險公司共支付179億9,047萬元,平均每位僅領到55萬5,725元的理賠金。
分析被保險人死因,以「惡性腫瘤」居冠,其次是「意外災害」,死亡保戶有2萬2,326人,平均每位所獲得的理賠金為71萬7,696元。由此顯示,國人重視意外事故的保障,遠勝於防癌。
若按性別來看,死於癌症男性有1萬9,240人,女性有1萬3,133人,男女比率為6比4;但在意外災害性別比率上,男女性比例則約為7比3,兩性相差懸殊,這可能是因男性多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每天在外奔波打拚,發生意外事故的機率也明顯高於女性。
癌症雖為國人10大死因之首,但平均不到60萬元的理賠金,絕對無法完善保障家人的生活,國人在防癌險的保障上仍有待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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