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9日正式3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未來所有勞工只要受僱滿1年,就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受僱於5人以上事業單位的勞工,也可以提出家庭照顧假。至於陪產假也由現行的2日增加為3日。


 


勞委會表示,此次育嬰留職停薪適用範圍擴大後,預計將有90萬家事業單位適用,314萬勞工受惠;家庭照顧假部分,預計有18萬家事業單位納入適用,181萬勞工受惠;至於陪產假增加方面,若依95年申請勞保生育給付者預估,每年將有7萬名勞工受惠。


 


對於中小企業事業單位憂心員工數不多,如員工請育嬰假2年,將對公司營運產生衝擊問題,以及受僱者擔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可能引發雇主歧視,失去工作權等疑慮,勞委會強調,已研擬完成員工育嬰留職停薪假及產假期間事業單位人力補充措施,而勞委會也會透過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系統協助受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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