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參加勞退新制的勞工,以後自行提撥6%退休金,到了退休後領取時,必須計入當年度所得。不過應該僅有少數人會被影響,因為即使是投保薪資上限15萬元、投保年資達25年的上班族,也不必擔心退休後被課到稅。


依照所得稅法規定,民國97年起,分期領取退休所得(例如勞工退休金的年金)當年度在69.7萬以下,不需計入所得課稅。雖然說勞工退休金的給付未來要計入退休所得,但即使以高薪的勞工推算,會被課到稅的機率還是不高。


以目前月薪3萬元、8萬元和15萬元的上班族為例,如果勞保的投保年資分別為40年、30年和25年,也就是能夠提撥較長時間的年輕工作者起薪較低,薪資較高的資深工作者能提撥的年數較短,假設勞退基金的投資報酬率為4%,薪資成長率樂觀地預估每年達3%,勞工的提撥率12%(雇主6% 自提6%)。那麼退休後,3萬元、8萬元和15萬元月薪的上班族,每年可以領到的退休金分別為50萬2,248元、68萬6,808元和66萬3,912元,都沒有超過現行的69.7萬元。


提醒上述免計入所得額的退職所得額度,也就是69.7萬元這項數字,會隨著通貨膨脹調高,也就是若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的幅度超過3%時,69.7萬元會按實際上漲幅度調高。所以大多數參加自提的上班族,在實際開始領取退休金時,免稅額度應該都會高於目前的6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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