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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節又要到了,往年常見納稅人誤解稅法的規定,造成申報錯誤、漏報、少報或申報不實等情形。本報今年特別與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合作,根據國稅局的統計,整理出歷年來納稅人報稅時最容易疏忽或犯錯的項目,提供納稅人參考,以免無謂受罰。



未滿20歲的子女有所得,單獨辦理申報


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的配偶及合於規定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的受扶養親屬各類所得,應由納稅人合併申報課稅。因此,凡納稅人的子女未滿20歲(已婚者除外)而有所得者,都應該由納稅人申報納稅,納稅人如將未成年子女所得單獨申報,國稅局除依法合併歸戶課徵外,如有應補稅款者,除補徵外還要處罰。


結算申報期間出國或服兵役疏忽未辦理申報


納稅人不能因為出國或服兵役而免除罰款。


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又收到扣繳憑單未補辦申報


納稅人辦理結算申報後,又收到扣繳單位寄發的扣繳憑單,納稅人不知應補辦申報而漏報該筆所得,以致被國稅局核定補稅並處罰。


類似此種情形,納稅人應重新詳細填寫一份正確的申報書,並在申報書右上角註明「第二次申報」及第一次申報日期、收件號碼等字樣,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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