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農曆年前是新人結婚的旺季。國稅局提醒,自今(95)年度起,贈與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的免稅額已調高為111萬元,若再加上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免課贈與稅金額100萬元,每位新人在結婚時,父母贈與金的實際抵稅額達211萬元,每對夫妻就享有422萬元的節稅空間。因贈與稅主要課徵對象是贈與方,而不是受贈方,所以雙方父母想以此節稅,必須在子女結婚前後6個月內的贈與,才可認定為子女婚嫁時的贈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S5168 的頭像
    NS5168

    未來、你,好─═◤志豪★═─ 穩健創富永恆★.-*;`.﹒。

    NS5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