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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容 |
需求特色 | 非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者,幾乎沒有任何收入,卻必須肩負照顧家庭、小孩的重擔 |
保險需求 | 讓照顧小孩、家庭的工作不致中斷 |
保險額度 | ‧照顧小孩、家庭的開銷 ‧殘廢時的生活費用 |
保費預算 | 在財力允許下加保 |
購買原則 | 求取最基本的保障需求 |
必備保單 | ‧定期壽險 ‧重大疾病或癌症險 |
選購保單 | ‧傷害險 ‧醫療險 |
傳統上都認為家庭主婦沒有收入,所以通常會發生保障不夠的情況。雖然家庭主婦不是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但她照顧小孩所花費的時間、精力,與節省掉的保母費用卻不可忽略。 所以在為整個家庭設計保單時,如果妻方是家庭主婦,為了避免因為妻子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照顧小孩而產生的保母等費用。在財力允許下,設計保單時可以將「照顧小孩的費用」列入家庭保險組合中,一起估算整體的保險金額。 但是整體家庭保險組合中,重點還是放在家庭收入主要來源的先生身上。所以家庭主婦的保費支出,應該在已經考慮過先生的高額保障已經足夠下,有多餘的錢再幫家庭主婦購買保險。 而婦女最容易產生的風險,就是婦女方面的疾病,因此重大疾病與癌症險恐怕少不了。如果是準備懷孕的婦女,更因為懷孕、生產過程中的風險相當大,以及新生兒的先天性疾病等相關的風險,也要在財力許可的狀況下,斟酌加保「婦女與嬰兒」保險。 這個保障的內容是:萬一孕婦在投保期間內身故或殘廢,都可以領取一筆身故理賠金或殘廢理賠金。而如果嬰兒在出生到三歲前,患有先天性重大殘缺,例如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症等,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 這種保險是躉繳一次付清的保險,保險期最長是三年,婦女通常只要懷孕不超過二十八週,都可以購買這種保險。如果小孩生下來沒有發生問題,保單的效力自動結束,投(要)保人也沒有任何滿期金可以領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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