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法令對保險業負責人資格,只要求「無犯罪紀錄」,可能讓不適任的人成為保險業董座。據了解,金管會將著手檢討保險業負責人的資格條件,擬比照銀行業與金控業,要求董事長必須有相關經歷或證明其經營能力。


友聯產險引進旺旺集團資金,公司更名為旺旺友聯產險,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長子蔡紹中將出任副董事長。由於蔡紹中僅28歲、高中畢業,過去亦無經營保險業經驗,是否有能力擔任保險業負責人,引發外界質疑。


金管會官員昨(20)日表示,依據「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對保險公司董事並無積極資格的規定,但若對其資格條件有疑慮,會請新上任者來面談,決定是否核准。


過去主管機關對金融保險業負責人資格條件,僅對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等專業經理人有學經歷的專業要求,董事、監察人只要無犯罪紀錄即可。


在金管會成立之後,特別在意金融機構負責人的誠信、專業問題,也陸續修改金控及銀行負責人資格條件準則,納入積極資格。例如,要成為金控董事長,必須要擔任金融機構副總經理三年以上,或有金融管理經驗五年以上,若沒有金融經驗,必須要有其他事實證明其具備經營金控公司能力。


此外,金管會也要求要有「專業董事」,即五席董事中至少要有兩席,具備上述三項條件之一。每增加四席董事,其中須有一人為專業董事。


金管會官員表示,至今尚未要求保險業負責人的積極條件,主要是因為保險業成立後的前七、八年,都會虧損,若再要求積極資格,恐怕沒有人要來當保險業負責人。


金管會官員表示,屬於負責人道德操守的問題,即使訂了積極條件也無法過濾,不過,現行保險業負責人資格條件,的確比其他行業寬鬆,金管會將請保險局檢討。


【2007/11/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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