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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社會,捐贈做善事的人士很多,時序接近年底,各種捐贈活動密集,不過,近來稅官對於民眾捐贈物品,在價格的認定上,查得很緊,到底要列舉扣除多少錢,爭議頗多。


 金融界人士說,一樣做好事,捐現金比較單純,捐東西爭議多。


 台北富邦銀資深經理陳秋蘭說,稅法上規定,民眾捐贈給政府,金額沒有上限,都可以列舉扣除,像是捐消防車、救護車。


 不過,這一年來陸續傳出有些民眾捐東西、不是捐現金,明明捐贈的東西價格沒那麼高,卻以高價來報稅,列舉扣除。


 在這種情況下,稅官對於捐贈物品的案子,在成本的認定上,查得很緊,有些打算低價、高報的案子,當然不容易過關,但是,對於很多真心捐物資、做善事的民眾,也造成困擾。


 即使有些人購買物資捐贈,持有發票,稅官也可能追查發票上的金額,是否有疑慮。


 不少民眾發揮善心、捐贈物資,但是,在報稅時,到底要列舉多少金額,和稅官認定的金額有出入,無所適從。


 為了避免爭議,陳秋蘭說,民眾捐贈以後,如果沒有打算用來列舉扣除,捐東西、捐現金都無妨,但是,如果捐贈以後,打算申報所得稅時、列舉扣除,捐現金比較單純。


【2007/11/22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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