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於68年2月21日增訂生效,依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轉任公務員並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時,其原有勞保年資,應予保留,待其年老依法退職時,再予分別計算核發應得的老年給付。也就是說,若被保險人是在68年2月20日之前轉投公保,依「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就不適用這項規定,不得保留勞保年資及請領老年給付。
目前分類:勞工VS老板 (85)
- Jun 05 Tue 2007 23:52
勞保被保險人轉投公教人員保險,可以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嗎?
- Jun 05 Tue 2007 23:44
就業安定費廢除與否,與基本工資調漲無關
基本工資調漲案可望在近日內,由行政院拍板定案。而隨著基本工資調整,有相關團體要求勞委會廢除就業安定費,減少雇主負擔,對此,勞委會強調,就業安定費是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由雇主負擔,雇主聘僱家庭外勞,本應依法繳納就業安定費,與基本工資是否調整無關。
- Jun 02 Sat 2007 15:54
雇主僱用40~44歲勞工,亦得享有獎勵
為促進非中高齡失業勞工儘速再就業,勞委會5月31日預告修正「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辦法」草案,擴大該獎助辦法所指的「失業勞工」適用對象,增列「40至44歲失業者」;此外,也將「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受害個案」列入適用範圍,協助該類對象就業,自立生活,以脫離暴力環境。
勞委會指出,經實際調查發現,95年度45歲至64歲的失業者為7萬4,000人,占該年齡層全體勞動力318萬9,000人的2.32%;但40歲至44歲失業者有3萬7,000人,占該年齡層勞動力152萬9,000人的2.41%,顯示40歲至44歲失業者比例大於中高齡者。
- Jun 01 Fri 2007 00:54
勞保被保險人自公司離職退保,退保前受傷可否申請殘廢給付?
勞保被保險人如於勞保加保有效期間內罹患傷病,經治療終止或領取傷病給付期滿或治療1年以上尚未痊癒,並有身體遺存障害,只要符合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規定的給付項目,並於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退保後)1年內診斷成殘者,仍可依勞保條例第20條規定,享有請領殘廢給付的權利。
- Jun 01 Fri 2007 00:47
勞保被保險人被裁減資遣後,在繼續參加勞保期間發生保險事故,可以申請傷病給付嗎?
- May 25 Fri 2007 01:13
勞工上下班途中,順道接送家人時發生事故傷害,算職業災害嗎?
依據「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及第18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其應經途中發生事故所導致的傷害,只要沒有審查準則第18條規定的「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以及所列舉的交通違規等情事者,就得視為職業傷害。
- May 25 Fri 2007 01:12
即日起不得以年齡等16項理由,限制求才條件
- May 22 Tue 2007 23:52
95年勞保老年給付平均每件102萬元
勞保老年給付是不少勞工仰賴的退休金之一,根據勞委會統計,去(95)年平均每件老年給付僅102萬元。假設勞工退休後無其他儲蓄,退休生活長達20年,則其所領取的老年給付,每天僅有140元的生活費,而這個數字還未加計未來20年間的通貨膨脹。
- May 21 Mon 2007 18:49
有重大傷病卡就可領勞保殘廢給付嗎?
重大傷病卡與身心障礙手冊的核發依據,與勞保殘廢給付條件相同嗎?一旦持有,就可以請領勞保給付嗎?
全民健保為鼓勵民眾審慎使用醫療資源,防杜醫療浪費及保險財務虧損,採行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制度,規定民眾無論門診或住院就醫,都必須負擔部分醫療費用。但某些特殊狀況除外,如罹患重大傷病、分娩、預防保健服務及山地離島居民的就醫等。
- May 17 Thu 2007 22:51
初次領取失業給付者,以25~44歲最多
- May 15 Tue 2007 23:12
失業給付領滿6個月,不影響未來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針對近來網路傳言指「失業金一輩子最多領5個月,領滿6個月,退休金就沒有了。」,勞保局予以駁斥並強調,失業被保險人領滿失業給付6個月,就業保險年資必須重行起算,重新起算的就保年資,並不影響其原有的勞保年資,未來被保險人退休時,只要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規定,仍享有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權益。
- May 09 Wed 2007 22:02
積欠工資為勞資爭議首因
勞資爭議時有所聞,根據勞委會最新統計指出,勞資爭議原因以積欠工資及資遣費占多數,在95年的1萬4,262件勞資爭議案件中,以工資爭議6,886件最多,占48.3%,再創歷史新高紀錄;其次為契約爭議有6,201件,占43.5%。
統計顯示,有高達6成5的勞資爭議案件發生在29人以下的小規模事業單位,其中以9人及以下事業單位發生勞資爭議最多,占36.4%、其次為10~29人的事業體占28.4%;勞資爭議件數並隨企業員工人數愈多而趨減,500~699人事業單位勞資爭議最少,僅占1.3%
- May 09 Wed 2007 00:50
因公受傷時不要用IC卡掛號 以免權益喪失
- Apr 27 Fri 2007 18:19
領取失業給付,會不會影響勞保老年給付?
- Apr 20 Fri 2007 12:59
年資滿15年被資遣者 可自動續保到領老年給付
- Apr 20 Fri 2007 12:58
找黃牛代辦勞保給付申請 勞保資格不保
- Apr 18 Wed 2007 23:46
職災醫療期間續保 受災勞工享2年保費優惠
基於職災勞工在醫療期間並無收入來源,為減輕其在醫療期間的保費負擔,勞委會日前修正「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調整保險費負擔比例。勞委會表示,無論是於今(96)年2月9日該辦法修正施行前、後辦理續保者,皆能享有2年期間的保險費減免,由原自行負擔50%,調降為20%,2年期滿後再回復為50%。
為加強保障職災勞工權益,勞委會曾於今年2月修正職災醫療期間續保辦法,取消自願繼續加保者應於2年內辦理續保手續的規定,以及調降自行負擔比率。但這項修正辦法公布後,勞委會陸續接獲有關該辦法適用時間限制的詢問。
- Feb 28 Wed 2007 01:05
換工作 別忘調整保險
新工作危險性若升高 未告知保險公司 將來理賠恐打折
休完九天的年假後,王大華(化名)準備換工作挑戰新職業生涯,這時除慎選新工作、新公司,壽險業者提醒,別忘依職業類別重新檢視保單,適時調整或補強保單內容。
農曆年後常是國內上班族跳槽的高峰期,根據統計,有超過五成的上班族年後確定換工作。上班族轉換跑道,工作性質的危險性可能增加或減少。被保險人轉換工作後,需告知保險公司職業上的變更,例如原本從事內勤行政工作,轉換為外勤工作時,由於外出機會增加,意外風險機會提高,必須更重視意外風險的保險規劃。
- Feb 28 Wed 2007 01:02
職訓期間投保薪資將不計入老年給付
為了避免失業勞工參加公立職訓機構時,用最低工資投保勞保,使得之後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金額大幅縮水,勞委會近來做出新的解釋令,如果勞工在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前,參加政府登記有案的職業訓練或就業方案,並以最低月投保薪資投保,這段期間的投保薪資,不必計入勞保老年給付的計算基礎。
現行勞保條例19條規定,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計算基礎,是以退職前三年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上以年資計算出來的基數。
勞委會官員指出,由於有不少參加職業訓練機構、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的單位、政府公法救助性質的就業方案,或以工代賑等期間者,是即將面臨退休的中高齡勞工。由於參加這些職訓機構時,機構會以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最低一級1萬5,840元替勞工投 保,如果之後勞工申請勞保老年給付,申請的月投保薪資可能發生被拉低的情況。
如勞工未失業前是以4萬3,900元投保,失業後參加職訓一年期間以1萬5,840元投保,薪資平均下來,勞保老年給付就會縮水。
- Jan 26 Fri 2007 01:57
《保險節稅錦囊妙計》團體壽險每人每月2,000元保費 可列為營業費用
雇主和員工原本是生命共同體,雇主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既可抵充勞基法第59條員工職業災害補償的規定外,所繳保費又可認列扣減營所稅。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企業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不論是以營利事業或被保險員工及其家屬為受益人者,只要是由營利事業負擔的保險費,每人每月在2,000元以內的部分,免視為被保險員工的薪資所得,而企業可將保險費列為營業費用。